上一節介紹不同層次的寫作教學目標能力,學生通過語文訓練,足以應付不同層次的社會及個人生活需要。本節則介紹「寫作能力」。
根據白利達(Bereiter, 1987)及謝錫金(1984)等學者的研究,綜合起來,中文寫作能力大致可分為下列數項,教師訓練學生達到下列的行為目標是:
一﹑掌握寫作思維過程的能力
二﹑掌握傳意能力
三﹑掌握表達能力
四﹑掌握創意能力
五﹑掌握評鑑能力
六﹑掌握解決寫作困難的能力
其中表達能力一項又可細分為:
1. 抒情能力 2. 記敘能力 3. 描寫能力
4. 說明能力 5. 議論能力 6. 游說能力
值得特別一提的是,上述六種能力看似涵蓋在現存的寫作教學體系裏,但其實,「文體體系」與「能力體系」基本上是不同的,「文體體系」(記敘文、議論文等),談論的是作品本身,注意文章本身的記敘成分、議論成分、說明成分、描寫成分等等。然而,「能力體系」的談論重點是作者的寫作能力,訓練目的是使學生能用不同的表達能力寫作,他們可以在同一篇文章裏運用多種不同的能力,一篇文章可以由不同的能力組成。
一. 掌握寫作思維過程的能力
寫作是一連串的思維過程,研究發現,學生在寫作時,會經歷不同的寫作階段,每個階段均會遇到障礙(謝錫金,1984),而學生能掌握這個寫作思維的過程,並嘗試解決這些困難,定能提高他們的寫作效率。
作者具備掌握寫作思維過程的能力包括:
作者能從長期記憶系統提取資料(由「題目」至「對題材的選擇」): 能了解題目;能根據題目選擇題材、寫作策略、文章結構;能了解讀者的背景知識及閱讀期望等。
作者能掌握下列的寫作過程(由「寫前構思」至「回顧與修訂」): 能在寫前構思;能設計,包括衍生意念和取捨意念、決定寫作目標、組織文章、起稿等;能寫作:包括開始動筆、預期、轉換、翻譯、修訂、覆閱、暫停、注意風格、運用修辭格等;能回顧和修訂:包括最後覆閱、最後修訂、重寫和結尾;能運用不同的寫作策略及控制大腦思維。
( 關於寫作思維過程能力的詳細說明,請參閱本書的第四章。)
二. 掌握傳意能力
傳意寫作有具體的寫作處境,寫作人也有清晰的身份,其主要目的則在於影響讀者,重視讀者的反應,這是它與其他類別寫作最大的相異處。學生應掌握的傳意能力包括:
(關於傳意能力的詳細說明,請參閱本書的第六章。)
三. 掌握創意能力
創意能力是指學生能夠創造新的意念,研究顯示,除了天才以外,每一個人的創造能力不會有很大的差別,只是由於對日常事物留心的程度以及訓練的方法不同,才出現了差異(高橋浩,1992)。創意能力具體包括以下項目:
(關於創意能力的詳細說明,請參閱本書的第五章。)
四. 掌握表達能力
加拿利和史懷(Canale & Swain, 1980)從應用角度看語文能力,其中談到「話語和篇章表達能力」,這項能力是指作者能「將完整的和複雜的意念,通過書面的規範(書寫系統)表達出來;也能利用對話,通過口語將意念(正式或非正式)表達出來」(謝錫金,1990)。這大概也是我們語文教育工作者最希望學生能做到的。按照表達的需要,謝錫金(1991)把表達能力細分為下列各項,另外還加上「游說能力」一項:
(關於各種表達能力的詳細說明,請參閱本書的第七章。)
五. 掌握評鑑能力
評鑑能力包括以下項目:
六. 掌握解決寫作困難的能力
解決寫作困難的能力包括下述項目:
能從各種書籍、報刊搜集題材;
能用各種觀察法搜集資料;
能整理各類資料;
能運用工具書和參考書。